她守了三年的男友Tearly,终究在他的乐队演出的酒吧里,被弄丢了。
她怒气冲冲地拐出小巷,七八点钟的寻南路,人潮汹涌得像马蜂窝。粗手粗脚的不经意间,她感觉到自己撞到了一个人。侧过脸去的时候,瞥见的是一个大男生用很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。她也用相同的眼神回视,只是眼神中明显地比他多了怨愤。
细眼,稚气,背包,带着庞大的耳机。
她的心里有几丝好笑,毕竟这年头,听CD带这么大耳机上街的几乎是绝种的。她近乎幸灾乐祸地冲他吼,看什么看,走路不长眼的。然后类似于拖动物一样地把他拖了过去。
她恨恨地想,今天让你碰上我,算你倒霉。
走,我要好好地和你算账。她冲他一脸怒气地喊,随手把他拖进了街边的一家餐厅里。
他一脸无辜地看着她的脸,任由她把自己摁在了椅子上。
正在郁闷,但突然听到她一改刚才凶暴的脾气温柔地对他说,我请你吃早餐吧。
他嗖地被她吓出一身冷汗。
她打了一个响指,很娴熟地说,Waiter,一瓶上好的红酒,一份早餐,趁热。
他坐在她的对面,觉得这个女的八成有神经病。
东西摆上餐桌时显得极为不伦不类。
他的耳边架着耳机,穿T恤和薄外套,手边的是冒着袅袅雾气的豆浆,嘴里啃着层式蛋糕。耳膜里喧闹不止,他的头随着节奏点出有劲度的旋律。
她的身边放着皮夹,穿及膝短裙和毛皮大衣,手中端着一杯红酒,红色质感通透的一种液体,带着适度的酒精,咽入胃里的时候,会有微弱的灼热感,既而体温就会慢慢地上升到原来的温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