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我是围墙内一颗没有磨掉锈的金子,阿天就这样说过我.他Y说:“书鸿啊!你老是这么自恋,也不就是一颗生了锈的金子.“当时我就想,是金子总会发光的.毕竟我都已经有了一个文学小青年的称号,班上曾有一女的都说:“张书鸿是我们班上最狠的了.他写起文章来能把没看见过的东西写成看见过的一样.上次他写张老师家养了一只狗,长得特机灵.雪白的毛比丝绸还柔软,还是叫什么哆哆来着.张老师是怎么怎么的喜欢它啊!结果有一次不小心吃坏了东西便溺了,拉得死去活来.后来还是张老师给它人工呼吸才救回来的.我当时就以为是真的,可后来一问,根本就没那么回事.张老师家连狗都没养过.“
轩哲和阿天是我围墙内很好的朋友,好到什么程度呢?我曾搬起二三是斤的石头砸过轩哲的眼镜.曾用凳子把阿天的脚碾去过两块肉.白森森的骨头都露出来了.可他们都不曾计较过,仍然在一起称兄道弟,过得很是开心.阿天说:“兄弟嘛,不打不相识!“轩哲说:“朋友嘛,不认识的时候多少会对比自己优秀的人有一点偏见!“
我说:“你比我优秀?“
轩哲说:“书鸿啊.虽然我知道你着人比较自恋.不过有些事情你还是得承认的.毕竟是事实嘛!要不你说你怎会嫉妒得把我的眼镜给砸了呢?“
我说:“......“
去年过年的时候,我到他家去拜了年.由于身上的压岁钱有限,买不起什么名贵的酒,于是偷偷把妈妈从广州带回来的两瓶XO给送了,觉得这才够档次了.我是那种为了朋友可以把家都当了的人.后来妈妈问我看见酒了吗?我说可能是邻居家的猫打翻偷吃了吧,前两天我看见它醉醺醺的扶着墙角吐了.妈妈说:“怪不得这两天它老市叫春,那酒是壮阳的.“
